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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趋势?李佳琦申请注册“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

2020年05月13日 阅读量:2558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7日,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 商标国际分类为35-广告销售,目前状态为等待审查。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3 月,李佳琦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 49%,位列最终受益人。 “oh my god,买它买它!”则是李佳琦的出圈语。



声音能否申请商标?

声音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其商标属性自1994年WTO的《TRIPs协定》签订开始便有了国际法的根据。我国自2014年5月1日修订后的《商标法》施行开始,商标局依法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出台了《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试行)》。2016年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经审查、公告后,成为我国首例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

 

作为非传统商标的一种,要申请到声音商标并不容易,必须具有显著性特征,也便于消费者识别。腾讯标志性的“嘀嘀嘀 嘀嘀嘀”声音也是一个声音商标,但因为显著性特征的要求,前后辗转四年时间才拿到。正因如此,一些消费者非常熟悉的声音虽然也申请了商标,却由于不符合注册标准而遭到驳回,例如太阳神口服液的广告歌曲“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恒源祥的广告“羊羊羊”等。

 



特别典型的案例是泸州老窖公司的“国窖1573”广告声音注册,也因“时长过长,背景乐未具有极高辨识度或因极其大量使用而让相关公众足以将其作为商标识别”等显著性缺乏原因而被驳回。
 

目前,李佳琦的诉求是否符合《商标审查标准》中对声音商标的界定,尚不确定。理论上,李佳琦的公司需提交大量的使用证据和知名度证据,证明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获得了显著性,以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
 

感观商标或成未来趋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告媒介的变化,商标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的变化。相比传统文字、图形商标,声音商标是无形的,需要音频、视频等特定媒介进行传播。同时,气味、口感、触觉等感观也有可能被纳入商标申请范围。根据美国商标法案即“兰哈姆法”(LANHAM ACT)第45条规定,解释上认为美国商标图样可包括嗅觉、触觉、听觉等,即包括three dimensioned mark、smell mark、sound mark等。我国也有可能在适当的时候放开此类限制。企业可提早关注和培育相关具有显著特质的标志,以便能够在第一时间注册商标,更好地保护、推广自身品牌,让品牌“活”起来。